原来,朱某(男,35岁,漳平市人)年初在漳平城区买了一套商品房,急需木材装修新房子。傍晚,朱某途经新罗区白沙镇和苏坂乡岔路口时,向他人收购了一车杂木,运载到位于和平镇的龙泉木业加工厂空地堆放,叫其朋友邓某帮忙开板,计划用来做新房子装修时需要的支骨、扶手等。次日凌晨,办案民警根据群众举报,及时查获这起非法收购木材案件。经勘验、检尺,朱某非法收购的杂木材积6.847立方米。
办案民警对邓某违法加工无合法手续木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;同时责令朱某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其违法收购的杂木,并处林木价款2倍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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