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了解,为了规范红木家具的生产和销售,2012年8月1日,国家标准《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》(即GB 28010-2011)正式公布。“新国标”明文规定,从标准出台之日起6个月后,即2013年2月1日后,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,否则禁止销售。新标准要求,红木家具必须配备“一书、一卡、一证”,即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、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,方可上市销售。也就是说,要求红木家具生产厂家、销售单位必须对红木家具材质、质量等真实信息以质量保证文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。
黄建忠告诉记者,他在三典红木馆购买画案时,销售方并未提供红木家具产品使用说明书、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产品合格证,仅仅只提供了一张送货单。“在我们这里,大家买红木家具都是谈好价钱就行,商家都没那么规范,还不都卖得好好的?”陈金秀承认自己销售的家具还没配备相关证书。“应不应该有,我也不太清楚,也不懂。”陈金秀说。
记者了解到,针对这起纠纷,黄建忠曾向当地工商机关进行了申诉,最终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,未达成调解协议。黄建忠表示,将再次与销售方进行沟通,如果对方仍拒不退货,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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